9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渔业法》在我市更好地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潘新潮,常委会党组成员黄庆辉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检查组一行实地调研了我市渔政码头,巡查了我市部分水域,详细了解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指挥中心对渔船管理的有关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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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认为我市注重宣传贯彻,渔业生产法治意识增强;注重科学引领,渔业产业发展水平提升;注重开发保护并重,渔业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和保护;注重多措并举,打击涉渔违法行为力度大,有力推动了全市渔业稳定健康发展。
潘新潮建议,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对渔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认识做好渔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现代渔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贯彻实施好《渔业法》。要坚持依法兴渔,严格落实《渔业法》责任。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装备;依法处理好开发和保护渔业资源的关系。要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渔业基础保障能力建设、转变生产经营思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特色养殖的知名度、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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