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潘新潮率检查组对我市实施社区矫正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上午,检查组先后到企石、茶山镇实地检查,了解社区矫正体制机制建立以及两镇社区矫正机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情况,与当地人大代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下午,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社区矫正法的情况汇报。
潘新潮表示,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社区矫正法在我市得到正确有效实施,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程序规范,措施有力,监管到位,教育帮扶成效明显。
潘新潮强调,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意识;学习好贯彻好法律,推动法律全面实施;压实责任,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完善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创新举措,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针对性,根据犯罪类型,分类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管理;结合实际,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黎玉婷,监察司法工委主任伍志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志军,市司法局局长陈鸿钧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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