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社会委组成调研组,对《慈善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慈善法》执法检查作准备。市民政局,寮步、虎门、南城、东城等镇街相关负责人参与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市慈善会、市启信公益慈善服务中心、香市公益互助会、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安安春竹儿童潜能开发中心、虎门慈善会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单位关于贯彻实施《慈善法》的情况。
据了解,自2016年以来,市财政为福彩关爱基金累计注资2000万元,共发放临时救助金329万元,累计受惠162人次;市财政为医疗救济基金累计注资6000万,共发放医疗救济金2053万元,累计受惠5387人次。设立了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资助包括慈善组织在内的社会组织开展各类服务项目,共资助项目125个,总资助金额2101.9万元,撬动社会资源约1764.91万元投入社会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共登记慈善组织70家,其中社会团体9家(社会团体成立登记6家,认定3家),基金会28家(基金会成立登记19家,认定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1家(民非成立登记29家,认定2家)。
调研组认为我市贯彻实施《慈善法》情况较好,在政府引领、规范慈善组织、慈善项目创投、信息公开等方面有不少亮点,不少项目都切实地发挥了“扶贫济困”“扶弱助弱”的作用。调研组指出,《慈善法》是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推动社会建设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贯彻落实《慈善法》对于改善贫苦和困难群体的生存状况、缓解社会矛盾、提升社会凝聚力等有着重要的作用。调研组建议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对《慈善法》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行善氛围;要继续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慈善活动的公开透明;要进一步完善实施《慈善法》配套政策,不断完善促进措施;要进一步培育慈善组织,不断壮大慈善组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