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招群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潘新潮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晓棠、郑国洪、王业宽,秘书长叶向阳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34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塑造制造业发展新优势的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黄乐瑜等辞去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卞飞代理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等。
会议还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骆招群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黎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沈丙友,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镇街人大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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