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招群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潘新潮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琳、杨晓棠、王业宽,秘书长叶向阳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28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了《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东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通过了《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废止《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定》的议案;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关于东莞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2024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东莞市2024年度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2025年江心岛(洲)保护工作专题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东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审查报告》《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冯振鹏等辞去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任命蒋亚军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张志强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东莞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芦湛的东莞市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麦伟林为东莞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决定免去李惠明的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杨君山为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决定免去董铁的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叶毅朝为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会议经表决,任命邢晖为东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会议经表决,免去陈树良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蔡泽伟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谢冠东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会议经表决,任命陈志峰为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会议还表决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骆招群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光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沈丙友,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监察委员会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镇街人大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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