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八次主任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将于10月30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招群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和同意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议程、日程、列席人员范围。建议议程包括:审议《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东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审议《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草案)》;审议废止《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定》的议案;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书面)、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专项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2024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东莞市2024年度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2025年江心岛(洲)保护工作专题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审议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个别市人大代表辞去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东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审查报告;人事任免事项;其他。
会议讨论了《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东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关于提请审议《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稿)、关于《东莞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东莞市2024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东莞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专项报告》的初审报告(稿)、关于东莞市2024年度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初审报告(稿)、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稿)、关于《东莞市政府2025年江心岛(洲)保护工作专题报告》的初审报告(稿),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稿),决定将上述事项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讨论了关于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市美丽田园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检查《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询问的有关材料,书面讨论关于检查《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工作方案、东莞市贯彻实施《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情况汇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郑琳、郑国洪、王业宽、叶向阳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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