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4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一级巡视员潘新潮率执法检查组赴万江、南城等地检查《东莞市水土保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市政府有关部门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万江三江六岸万江龙湾段、龙湾岛、华润置地中心地标地块项目、东莞国际商务区中心公园等地,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询问了解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市落实《条例》的有关情况。随后,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提出意见建议。
潘新潮要求,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责任感。要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把松山湖建设成为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立江心岛水土保持工作的机制;建立共享机制,加强对小型施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等。要坚持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条例》的法定责任,为东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延伸阅读
东莞水土保持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东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制定《东莞市水土保持条例》,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三年来,东莞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积极配合,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在不断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向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让水保监管模式接上“东莞地气”,交出一份属于东莞的特色答卷。
其中,2020-2022年,东莞连续三年均超额完成省下达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任务;2020-2021年连续两年在广东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中,东莞获评“优秀”等次;2022年,东莞市水务局还荣评“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
治理水土流失,规范水土保持,东莞抓住了“牛鼻子”,出台法规配套文件《东莞市水土保持条例》,明确水土保持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要求,压实水土保持属地监管责任,强化水土保持工作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切实解决了“水土保持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等问题。
重点搭建“两机制、一平台”,高位统筹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顶层设计。建立水土保持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高效推进年度治理任务,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建立水土保持考核评估机制,制定明确的考核工作方案及考核细则,压实属地水土保持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执行力。建立水土保持信息管理平台,依托“东莞市水土保持信息系统”,形成东莞水土保持项目库,开启水土保持信息化管理、移动式监管新篇章,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建设走在全市前列,切实把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抓实项目监管,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有效落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条例》“强监管”要求,通过卫星遥感、水土保持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等手段,多措并举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落到实处。对“未批先建”的生产建设项目限时整改,对发现的186宗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建设单位立行立改,当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坚持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明显。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实施《条例》为着力点,严格落实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要求,构建协调高效管理机制,形成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格局,通过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江河湖库生态修复整治、矿山矿场生态修复、水环境综合治理,同时开展碧道建设、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水源涵养、高标准农田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措施,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有效遏制水土流失。2020年以来,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8.4平方公里,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
东莞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水土流失的监管防治,加强城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特别是加强我市现有的16个江心岛的水土保持力度,不断提高全市水土保持率,着力建设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为高质量发展、美丽东莞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土保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