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主任会议召开。会议决定,拟于11月中旬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潘新潮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决定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议程、日程、列席人员范围。建议议程:审议《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审查报告,以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讨论了《关于与民法典相关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的报告》《关于<东莞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备案审查工作的报告》《关于〈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草案)〉的初审意见(稿)》《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稿)》《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情况报告(稿)》等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楚良、陈锡江、何跃沛、黄耀成,秘书长朱斌华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黄庆辉,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委主任、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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