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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东莞线上线下同步发力 查处力度位居全省前列
  • 2020-08-0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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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东莞日报
  •          
  • 发布机构: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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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情况如何?85日,记者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获悉,截至723日,东莞查处与疫情相关违法广告案件23宗,其中与野生动物相关广告案件2宗,查处力度位居全省前列。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全面禁止在农副产品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等经营以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扎实开展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切实加强我市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早在今年3月,我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禁售动物范围的通告》,将全市禁售动物范围调整为除鸡、鸭、鹅、猪、牛、羊、驴、兔、鹿、肉鸽、鹌鹑等家禽家畜及制品和依法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及制品以外的其他动物及制品一律禁止交易、食用。

    东莞还全面开展野生动物执法行动,实施线上线下同步清理涉及食用野生动物的广告,加强对百度、360、美团、饿了么、大众点评、114平台上东莞餐饮店的菜品监测,协调餐饮平台做好自查自纠,屏蔽相关敏感用词的搜索,下架问题商品菜品。截至723,共排查各类信息139812条次,监测各类广告25437条次,其中传统媒体8784条次,互联网广告6222条次,户外广告10248条次。查处与疫情相关违法广告案件23宗,其中与野生动物相关广告案件2宗。截至727日,全市累计出动各类执法人员206866人次,共立案67起,刑事拘留9人次,移送起诉30人次,拘传1人次,取保候审46人次,行政处罚10人,查处力度位居全省前列。

    不仅如此,东莞还妥善做好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据统计,全市需要调整转型和退出处置的合法养殖场17家,包括蛇类2家、豪猪2家、泰国虎纹蛙13家,养殖户主要分布在企石、洪梅、东坑、南城、望牛墩、横沥等6个镇街。我市印发了《东莞市关于处置以食用为目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受影响的养殖户进行补偿,补偿资金由市、镇两级财政按5:5比例分担,切实保障养殖户利益。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扶持养殖户转型转产,对《方案》出台后15日内完成处置的养殖户奖励总补偿资金的10%,建立受影响的养殖户档案,由属地镇街林业主管部门对养殖户的转型转产进行跟踪服务。截至630日,全市符合补偿退出政策的合法养殖场(共17户)均已签订补偿协议并完成存栏动物的无害化处理。

    今后,东莞继续保持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引导全社会通过12345热线、12315投诉举报平台或者其他方式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建立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机制,定期联席讨论热点风险点处置措施,多环节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监管,重点打击非法捕猎、买卖和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挖案件的涉黑涉恶线索,做到打击先行、整治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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