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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东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 2024-02-01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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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2月1日东莞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东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和2024年计划草案。代表们对市人民政府及其发改部门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会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依法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会议期间,结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3年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评价

    财政经济委认为,202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市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计划,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坚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城市特色,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扩内需、优结构、促发展、保民生,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全市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与此同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内生动力还不强、需求仍然不足;GDP等主要经济指标完成与年度预期目标还有差距,经济恢复向好势头仍需巩固;产业能级有待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作用还需进一步增强;企业外迁风险不容忽视,总体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领域重大项目进度较慢,投资及消费恢复不及预期,外经外贸形势依然严峻,市场信心仍需进一步提振;社会民生领域存在短板,城市能级和品质有待持续提升等。对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4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总体可行

    财政经济委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把握和主动适应当前面临的经济形势,充分考虑我市的发展韧性与潜力,立足全省大局体现东莞担当,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制造业为根本,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报告和草案符合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就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和面临的困难风险挑战、落实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作了相应安排,主要预期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基本协调匹配,总体可行。建议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东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东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做好2024年计划执行的意见建议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更好完成2024年目标任务,做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财政经济委建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及市委十五届七次全会工作部署,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制造业为根本,以“百千万工程”为统领,以“投资年”行动为突破,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稳定经济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奋力推动东莞在全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局中走在前列。

    (一)提振信心改善预期,激发投资消费动能,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提振发展信心,改善市场预期,着力采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的针对性举措,抓好各项扩需求、稳增长政策落地实施,积极落实和对接国家和省宏观调控政策,不断释放政策叠加效应,持续增强市场活力。深入开展“投资年”行动,加力扩大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基础设施投资,盘活国有资本,发挥国资国企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大工程,争取国家和省的重大项目支持,接续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建设工作,增强投资增长内生动力。加强投融资模式创新,充分发挥“拨改投”、政府性基金、社会资本、金融工具、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融资作用。大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大力营造便利消费的环境条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消费信贷,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等消费,着力激发消费潜能。聚焦新消费群体,创造新消费场景,发展新消费模式,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加强高质量发展典型宣传,唱响东莞经济光明论。

    (二)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重塑发展新优势。以头号力度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把短板变为潜力板,重塑发展新优势。高位推进城乡融合片区建设,积极盘活土地资源,激活镇、村内生发展动力,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推动国资国企帮助村组探索优化多元投资方式,促进农民增收,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科技兴农,壮大特色产业。加快推进绿美东莞生态建设,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力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持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突出抓好老村旧村改造提升,努力构建经济强、环境美、社会稳、民生优、融合度高的镇村发展新格局,回应东莞千万人口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把握新型工业化机遇,扎实推进立柱强链,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贯彻落实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大会精神,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统筹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深入实施制造业当家五大提升行动,推动产业提质升级,夯实产业基础。持续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加快松山湖科学城建设,加强企业与大科学装置、科研机构、高校的产学研合作发展,努力打造湾区创新高地。加快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现代化产业园区等产业发展平台载体建设,加速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积极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持续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更大力气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支持鼓励中小企业深耕细分市场,形成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的领先优势,打造具有世界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加快迈向价值链中高端,打造科创制造强市,夯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深度参与大湾区建设,加快融入深圳都市圈,推动南部九镇打造莞深深度融合样板区,进一步推进深度城市化,加快打造湾区一流城市综合环境。坚持“贸工消”联动发展,加快重构产业链供应链。全力支持市内企业稳订单开拓国际市场,为全球企业来莞投资兴业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推动“走出去”与“引进来”双向协调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的支持力度,实现“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进一步提升惠企政策的系统性、前瞻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快实施《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真正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使一流营商环境成为支撑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五)补齐社会民生短板,提升公共服务品质,建设民生幸福城市。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民生十大工程”,加快补齐“民生五个位”短板,稳步提高“民生七有”水平,健全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增强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精准办好民生实事,积极回应市民群众多元化需求。围绕保基本、促普惠、市场化,实施“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降低养老托育成本。加快推进健康东莞建设,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推进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城市内部路网建设和升级改造,加速融入广深,推进轨道同城,完善跨市路网。

    (六)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保持社会大局稳定,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健全完善市镇财政运行评估、预警机制,加强政府债务监管,防范化解各级政府财政运行风险。坚持先立后破,大力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持续发展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确保粮食安全和能源安全。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强化对地方金融组织及其业务活动的规范监管,抓细抓实大型企业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毫不松懈推进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等各领域安全工作,提高城市风险防御能力,牢牢掌握安全发展的主动权。

                 市十七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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