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3日东莞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文明、王泽利因工作关系已调离东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陈文明、王泽利的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延伟、邓泽荣、谢祥娃、黄晓丽、尹月娥、余旸、张玉冲、叶健烽、黄丽章提出的辞去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陈延伟、邓泽荣、谢祥娃、黄晓丽、尹月娥、余旸、张玉冲、叶健烽、黄丽章的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陈延伟、邓泽荣、谢祥娃的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黄晓丽的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余旸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确认了周开禹的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本次会议一并公告其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邓泽荣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424名。
现予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