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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选聘教科工委咨询专家的公告
  • 2018-03-23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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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人大对政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华侨、宗教等方面的监督工作,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选聘一批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咨询专家(以下简称“教科工委咨询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科工委咨询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华侨、宗教等方面(以下简称“对口方面”)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

    (二)具有专门研究对口方面工作的能力,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三)热心参与人大工作相关活动;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五)原则上不与市人大常委会设立的其他专家库人选重复。

    在学术领域确实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者在实务领域确实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教科工委咨询专家的主要任务

    (一)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制定对口方面的地方性规定的工作提供咨询,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二)参与市人大常委会、教科工委开展的对政府及职能部门对口方面工作情况的调研、监督检查、视察、审议、评议等活动,提出分析意见,并就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三)受市人大常委会或教科工委的委托,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对口方面的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调研报告。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应聘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如实填写《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教科工委咨询专家选聘报名表》(报名表格请在东莞人大网“公告通知”栏目中下载),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学历、学位等证书复印件,以及与对口方面工作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等,于3月30日前交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工委办公室。

    (二)市人大常委会教科工委进行遴选。市人大常委会教科工委对报名的人选进行遴选,提出初步人选,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教科工委提出的人选进行审议,在公示后正式聘任。对受聘人选,由市人大常委会颁发聘书,并在媒体上公布。

    联系人:赖兆阳

    联系电话:0769-22836823、0769-22836142(传真)

    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市行政办事中心东楼四楼市人大常委会教科工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523888

    电子邮箱:jkwwgw@dg.gov.cn

    附件:《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教科工委咨询专家选聘报名表》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教科工委咨询专家选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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