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部署,将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实施情况列入今年重点监督工作之一,助推我市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委托社会委开展深入的前期调研。一是科学谋划,重点突出。3月初,赴市文广旅体局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了解我市开展体育工作的有关情况,科学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成立由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潘新潮担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围绕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八方面的重点条文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二是深入基层,扎实调研。5月至6月,先后赴大岭山、石排、虎门、万江、南城、东城等镇街开展深入的实地调研。同时,还书面收集全市各镇街开展体育工作的主要做法、存在困难和意见建议,初步掌握我市贯彻落实《体育法》的基本情况。三是开门监督,全面推进。会同市文广旅体局、市教育局制作和发布《体育法》知识调查问卷,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征求意见。“线上”向全体市民发放调查问卷,并委托镇街人大转发至全国、省、市、镇四级人大代表;“线下”利用各镇街人大代表联络站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大大提高了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实现“开门监督”的社会效果。6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潘新潮带领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市体育运动学校,了解运动员参赛、训练、住宿、生活等有关情况,并召开专题汇报会听取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汇报。现将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体育法》于1995年颁布实施,2009年、2016年对个别条文修正,2022年6月进行修订并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执法检查组认为,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体育,以贯彻实施《体育法》为抓手,全面推进体育强市建设深入实施,构建了政府统筹、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高标准打造全民运动之城、全国篮球城市。我市体育工作有措施、有创新、有亮点、有突破,全市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体育法》在我市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2021年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体育中心等10家单位“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2022年广东省体育局授予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东省十三五时期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主要体现在:
(一)体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政府高位统筹,把体育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并针对新修订的《体育法》中有关实施全民健身战略、发展体育产业、加强监督管理等规定,专门在文化强市建设“1+8”系列文件中制定《东莞市推进体育强市建设实施意见》《东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东莞市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3份体育类重要政策文件,2023年市财政共安排体育相关部门一般专项经费预算1.66亿元,从政策和财政层面为我市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体育场地设施明显改善。全市建有各类体育场地20002个,其中,篮球场6918个、羽毛球场2383个、足球场747个、游泳馆(池)772个、健身路径1378条、网球场376个。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22平方米,位居全省地级市第三,超额完成省体育规划2025年人均2.6平方米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全市“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100%,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100%,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100%。
(三)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在工会、团委、妇联、残联、村(社区)和各类体育组织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每年共计开展各类群众体育活动超1000次,参与群众100多万人次,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达45.56%,位居全省前列。为不断满足群众体育的需求,在全省创新举办“市民运动会”“时尚运动节”,并入选全国2022“全民健身日”主题示范活动,有效引导运动健身成为市民生活新时尚。全市共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点)600个,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34个,社会体育指导员35771名,全面提升了我市群众体育科学水平。
(三)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稳步推进。深化体教融合,加强学校体育建设,配备完善的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每年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开展业余体育训练,确保中小学生每天校内外各1小时以上的户外体育活动时间,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良率59.1%。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积极组队参加全国、省、市综合运动会和各单项赛事,培养和输送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同时,成功建设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9所,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46所。
(四)竞技体育水平全面提升。市级体育训练单位在训运动员1500多名,输送和培养参加国家集训队运动员26名,近年来在东京奥运会、中国女篮、全国运动会和省运会等体育赛事中频创佳绩。高质量举办市运会、市残运会,积极承办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龙舟邀请赛、青少年田径邀请赛、网球团体赛等大型赛事,全市违反赛风赛纪和兴奋剂违规“零出现”。持续擦亮全国篮球城市名片,成功承办2019年国际篮联篮球世界杯东莞赛区赛事,全市篮球联赛火热运营21年,打造首个篮球城市文化节,以“篮球+潮玩+城市营销”推出1560多场篮球活动,吸引超50万人次参与。广东宏远男篮第11次勇夺CBA总冠军,东莞男女篮分别蝉联省篮球联赛“八连冠”和“六连冠”,篮球精神、篮球文化得到有效传播。
(五)体育产业发展态势良好。2020年全市共有5028家体育产业经营单位,主体数量居全省第三,体育产业总产出达562.91亿元。鼓励和支持体育企业积极开拓市场,为奥运会、足球世界杯等国际赛事供应运动服装、器材、奖杯、礼品等,企业品牌逐渐形成,体育产业规模不断壮大。2022年全市体育彩票发行网点1775个,体育彩票销售27.08亿元,同比增长35.03%,连续多年体彩销量全省第三、地级市第一。
二、存在问题
对标“双万”新起点的新要求新任务,东莞体育事业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如下:
(一)体育场地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镇街和学校体育场地总面积和体育设施建设水平与全民健身需求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体育场馆功能单一、配套不够完善,现在的大型综合性体育场馆利用率不高,且大型综合性体育场馆数量相对也不足;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的条件还不够便利。合理利用旧厂房、仓库等闲置资源建设体育场地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探索。二是部分村级公园、广场等群众体育健身器材缺少日常管理维护,老化破损却未能及时更新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部分学校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达标,一定程度制约青少年体育锻炼的开展,公办中小学体育场馆开放共享的数量与力度有待提升。四是体育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体育事业发展。据了解,2022年东莞市体育彩票公益金本级收入1.69亿元,其中体育事业支出 4690.44万元,占比为27.8%,低于同年的深圳39.5%(17089.62万元)、广州31.8%(60410.5万元)、中山50%(5012.27万元),未能用好、用足体彩公益金。
(二)竞技体育发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市国际顶尖运动员和高水平教练员相对较少,科学系统和行之有效的专业体育人才培育与管理制度尚未健全,主要体现在:一是存在人才流失、引进困难的问题。全市市级体育训练单位教练员多数按聘员、临聘人员支付薪酬,对标邻近城市缺乏竞争力。二是市体育运动学校部分训练设施陈旧,制约体育训练有效开展,且由于征地原因,导致体校扩建工程难以推进,影响了我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三是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协作不够,共同组织策划学校体育赛事有待加强。
(三)体育产业品牌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目前,我市体育产业处于起步阶段,体育产业的定位尚未清晰,主要体现在:一是体育产业发展配套政策、服务体系不完善,体育与健康、文化、旅游、养老、科技等融合发展的方式方法有待探索。二是拥有自主品牌的体育企业总量偏少,品牌塑造能力与影响力不足,产业发展对经济发展和体育事业的贡献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体育产业发展多以高质量的赛事为依托,我市“全国篮球城市”“游泳之乡”“龙舟之乡”“举重之乡”“象棋之乡”等城市名片赋能体育产业全链条发展的作用还没得到充分发挥。
(四)全民健身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据网络调查发现,部分市民对《体育法》尤其是全民健身等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不够充分。相关职能部门对全民健身的宣传局限于“全民健身日”或体育赛事、活动的宣传,对普法宣传的力度不大,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如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线上线下互动还不够多,且引导群众参与健身、普及推广健身项目的手段较为单一,对《体育法》的宣传还要进一步加强。
三、意见建议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体育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推千万人口与城市深度融合、共生共荣,提出意见建议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体育法》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
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体育工作的重要部署,落实广东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两会”和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关于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的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体育法》,助推我市体育事业各领域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体育强市。一是加强统筹力度。市政府牵头建立健全体育工作多部门协调机制,加快完善体育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体育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公共体育资源均等化,形成政府主导有力、社会规范有序、市场充满活力、人民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的“大体育”格局。严格落实第108条的规定,市政府每届任期内至少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一次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工作。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市政府及各镇街要把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加大体育工作人财物的投入力度,适当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体育事业支出比例,鼓励和引导体育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事业,补充公共财力的不足,以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的配置,推动群众体育活动和专业赛事的有效开展。同时,配齐体育执法队伍、配强执法装备,使体育领域法治、行业作风建设以及安全管理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体育法》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体育运动健身知识,提高全社会体育法治意识。积极宣传和关注老年人、残疾人体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主动对接承办大型体育赛事,增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体育交流,提升城市美誉度和影响力,推动体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强化问题导向,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的体育需求、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确保整改到位。一是加快公共体育场地建设。摸清全市因消防手续不完善而影响体育场所使用的底数,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统筹协调解决以提升体育场所的利用率。同时,积极推动东莞体育学校、东莞篮球文化中心等新的大型现代化体育场地规划和建设;充分利用城市“金边银角”,盘活闲置资源,完善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网络,构建“十分钟健身圈”,让全民健身成为市民美好生活标配。二是优化公共体育服务效能。各镇街可学习借鉴南城街道自主研发“南城体育通”小程序,统一整合体育场地资源,实现“信息获取、场所选择、一键预定”一站式线上服务,推动公办中小学体育场馆全部对外开放的先进经验做法,推动具备条件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有序地向公众开放,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实现体育资源共享。三是提升体育设施管护水平。加强体育场馆周边环境的整治,统筹解决好体育场地、设施维护、停车等系列问题,依法管理使用好现有体育设施,对侵占和破坏公共体育设施性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体育场所安全生产的检查力度,严防各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健康的体育休闲健身环境。
(三)深化体教融合,建立更高标准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
青少年群体是推动建设体育强国的主体,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后备力量,要牢牢把握青少年体育在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建设体育强市中的战略定位,统筹做好青少年体育各项工作。一是完善引育留用机制。找准东莞竞技体育人才的引进方向,加快修订完善2006年出台的《东莞市引进高水平体育人才实施办法》,提升体育教培人才的工作待遇,避免优秀人才流失。同时,进一步推动支持和引进优秀退役运动员到我市担任教培人员,提升我市体育教育水平,保障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二是加强体育场所建设。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建设,重点改善部分学校体育场地紧缺、设施配备落后的状况,确保青少年和学校体育训练得到有效保障。建议从经费、编制上给与市体育运动学校、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支持和保障,在合法情况下加快研究市体育运动学校新建校区问题,发挥其在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三是创新体校共建模式。充分重视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按照“做优做强市级训练单位+动态开办单项训练队伍”思路,以市镇共办、共建和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解决市层面体育训练场地、教练不足等问题,为我国竞技体育输送更多优质的后备人才。
(四)加强创新理念,打造更高质量的体育运动产业发展模式
市政府要把握体育产业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东莞千万人口的优势,不断创新发展理念,将体育运动产业打造成东莞高质量发展的新经济增长点。一是做强“体育+”融合产业。充分发挥“全国篮球城”“游泳之乡”“龙舟之乡”“举重之乡”“象棋之乡”城市名片的作用,推动“体育+养老服务”“体育+旅游”“体育+会展”等相关业态的发展。各镇街要结合本镇的特色体育资源,找准体育产业发展的定位,如麻涌的广东竞速国际赛车、横沥的乒乓球、大朗的篮球、道滘的游泳、虎门的射击、黄江的自行车等特色运动项目,以带动镇特色体育产业健康发展。二是做实优势体育产业。围绕“全国篮球城市”打造篮球产业链,大力发展赛事经济、球迷经济、俱乐部经济,营造“看篮球、打篮球,到东莞”的浓厚氛围。全面传播推广东莞篮球,组织“篮球城市”主题的美术、音乐、诗歌等文艺创作活动,弘扬东莞篮球精神,促进篮球事业发展和城市发展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三是做优时尚特色产业。以“全国潮玩城市”为抓手,丰富体育时尚元素,赋能体育全产业链发展,抢占年轻群体的消费市场。依托雄厚的制造业产业基础,加快实现数字化、工业化“双向赋能”,引导市内体育制造业从制造向“智造”转变,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品牌附加值。着力引进和培育智能可穿戴装备、智能体育器材、运动装备等企业,构建运动健康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体育运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模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部署,将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实施情况列入今年重点监督工作之一,助推我市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委托社会委开展深入的前期调研。一是科学谋划,重点突出。3月初,赴市文广旅体局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了解我市开展体育工作的有关情况,科学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成立由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潘新潮担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围绕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八方面的重点条文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二是深入基层,扎实调研。5月至6月,先后赴大岭山、石排、虎门、万江、南城、东城等镇街开展深入的实地调研。同时,还书面收集全市各镇街开展体育工作的主要做法、存在困难和意见建议,初步掌握我市贯彻落实《体育法》的基本情况。三是开门监督,全面推进。会同市文广旅体局、市教育局制作和发布《体育法》知识调查问卷,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征求意见。“线上”向全体市民发放调查问卷,并委托镇街人大转发至全国、省、市、镇四级人大代表;“线下”利用各镇街人大代表联络站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大大提高了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实现“开门监督”的社会效果。6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潘新潮带领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市体育运动学校,了解运动员参赛、训练、住宿、生活等有关情况,并召开专题汇报会听取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汇报。现将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体育法》于1995年颁布实施,2009年、2016年对个别条文修正,2022年6月进行修订并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执法检查组认为,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体育,以贯彻实施《体育法》为抓手,全面推进体育强市建设深入实施,构建了政府统筹、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高标准打造全民运动之城、全国篮球城市。我市体育工作有措施、有创新、有亮点、有突破,全市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体育法》在我市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2021年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体育中心等10家单位“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2022年广东省体育局授予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东省十三五时期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主要体现在:
(一)体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政府高位统筹,把体育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并针对新修订的《体育法》中有关实施全民健身战略、发展体育产业、加强监督管理等规定,专门在文化强市建设“1+8”系列文件中制定《东莞市推进体育强市建设实施意见》《东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东莞市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3份体育类重要政策文件,2023年市财政共安排体育相关部门一般专项经费预算1.66亿元,从政策和财政层面为我市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体育场地设施明显改善。全市建有各类体育场地20002个,其中,篮球场6918个、羽毛球场2383个、足球场747个、游泳馆(池)772个、健身路径1378条、网球场376个。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22平方米,位居全省地级市第三,超额完成省体育规划2025年人均2.6平方米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全市“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100%,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100%,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100%。
(三)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在工会、团委、妇联、残联、村(社区)和各类体育组织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每年共计开展各类群众体育活动超1000次,参与群众100多万人次,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达45.56%,位居全省前列。为不断满足群众体育的需求,在全省创新举办“市民运动会”“时尚运动节”,并入选全国2022“全民健身日”主题示范活动,有效引导运动健身成为市民生活新时尚。全市共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点)600个,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34个,社会体育指导员35771名,全面提升了我市群众体育科学水平。
(三)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稳步推进。深化体教融合,加强学校体育建设,配备完善的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每年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开展业余体育训练,确保中小学生每天校内外各1小时以上的户外体育活动时间,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良率59.1%。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积极组队参加全国、省、市综合运动会和各单项赛事,培养和输送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同时,成功建设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9所,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46所。
(四)竞技体育水平全面提升。市级体育训练单位在训运动员1500多名,输送和培养参加国家集训队运动员26名,近年来在东京奥运会、中国女篮、全国运动会和省运会等体育赛事中频创佳绩。高质量举办市运会、市残运会,积极承办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龙舟邀请赛、青少年田径邀请赛、网球团体赛等大型赛事,全市违反赛风赛纪和兴奋剂违规“零出现”。持续擦亮全国篮球城市名片,成功承办2019年国际篮联篮球世界杯东莞赛区赛事,全市篮球联赛火热运营21年,打造首个篮球城市文化节,以“篮球+潮玩+城市营销”推出1560多场篮球活动,吸引超50万人次参与。广东宏远男篮第11次勇夺CBA总冠军,东莞男女篮分别蝉联省篮球联赛“八连冠”和“六连冠”,篮球精神、篮球文化得到有效传播。
(五)体育产业发展态势良好。2020年全市共有5028家体育产业经营单位,主体数量居全省第三,体育产业总产出达562.91亿元。鼓励和支持体育企业积极开拓市场,为奥运会、足球世界杯等国际赛事供应运动服装、器材、奖杯、礼品等,企业品牌逐渐形成,体育产业规模不断壮大。2022年全市体育彩票发行网点1775个,体育彩票销售27.08亿元,同比增长35.03%,连续多年体彩销量全省第三、地级市第一。
二、存在问题
对标“双万”新起点的新要求新任务,东莞体育事业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如下:
(一)体育场地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镇街和学校体育场地总面积和体育设施建设水平与全民健身需求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体育场馆功能单一、配套不够完善,现在的大型综合性体育场馆利用率不高,且大型综合性体育场馆数量相对也不足;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的条件还不够便利。合理利用旧厂房、仓库等闲置资源建设体育场地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探索。二是部分村级公园、广场等群众体育健身器材缺少日常管理维护,老化破损却未能及时更新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部分学校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达标,一定程度制约青少年体育锻炼的开展,公办中小学体育场馆开放共享的数量与力度有待提升。四是体育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体育事业发展。据了解,2022年东莞市体育彩票公益金本级收入1.69亿元,其中体育事业支出 4690.44万元,占比为27.8%,低于同年的深圳39.5%(17089.62万元)、广州31.8%(60410.5万元)、中山50%(5012.27万元),未能用好、用足体彩公益金。
(二)竞技体育发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市国际顶尖运动员和高水平教练员相对较少,科学系统和行之有效的专业体育人才培育与管理制度尚未健全,主要体现在:一是存在人才流失、引进困难的问题。全市市级体育训练单位教练员多数按聘员、临聘人员支付薪酬,对标邻近城市缺乏竞争力。二是市体育运动学校部分训练设施陈旧,制约体育训练有效开展,且由于征地原因,导致体校扩建工程难以推进,影响了我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三是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协作不够,共同组织策划学校体育赛事有待加强。
(三)体育产业品牌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目前,我市体育产业处于起步阶段,体育产业的定位尚未清晰,主要体现在:一是体育产业发展配套政策、服务体系不完善,体育与健康、文化、旅游、养老、科技等融合发展的方式方法有待探索。二是拥有自主品牌的体育企业总量偏少,品牌塑造能力与影响力不足,产业发展对经济发展和体育事业的贡献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体育产业发展多以高质量的赛事为依托,我市“全国篮球城市”“游泳之乡”“龙舟之乡”“举重之乡”“象棋之乡”等城市名片赋能体育产业全链条发展的作用还没得到充分发挥。
(四)全民健身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据网络调查发现,部分市民对《体育法》尤其是全民健身等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不够充分。相关职能部门对全民健身的宣传局限于“全民健身日”或体育赛事、活动的宣传,对普法宣传的力度不大,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如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线上线下互动还不够多,且引导群众参与健身、普及推广健身项目的手段较为单一,对《体育法》的宣传还要进一步加强。
三、意见建议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体育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推千万人口与城市深度融合、共生共荣,提出意见建议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体育法》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
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体育工作的重要部署,落实广东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两会”和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关于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的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体育法》,助推我市体育事业各领域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体育强市。一是加强统筹力度。市政府牵头建立健全体育工作多部门协调机制,加快完善体育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体育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公共体育资源均等化,形成政府主导有力、社会规范有序、市场充满活力、人民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的“大体育”格局。严格落实第108条的规定,市政府每届任期内至少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一次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工作。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市政府及各镇街要把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加大体育工作人财物的投入力度,适当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体育事业支出比例,鼓励和引导体育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事业,补充公共财力的不足,以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的配置,推动群众体育活动和专业赛事的有效开展。同时,配齐体育执法队伍、配强执法装备,使体育领域法治、行业作风建设以及安全管理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体育法》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体育运动健身知识,提高全社会体育法治意识。积极宣传和关注老年人、残疾人体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主动对接承办大型体育赛事,增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体育交流,提升城市美誉度和影响力,推动体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强化问题导向,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的体育需求、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确保整改到位。一是加快公共体育场地建设。摸清全市因消防手续不完善而影响体育场所使用的底数,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统筹协调解决以提升体育场所的利用率。同时,积极推动东莞体育学校、东莞篮球文化中心等新的大型现代化体育场地规划和建设;充分利用城市“金边银角”,盘活闲置资源,完善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网络,构建“十分钟健身圈”,让全民健身成为市民美好生活标配。二是优化公共体育服务效能。各镇街可学习借鉴南城街道自主研发“南城体育通”小程序,统一整合体育场地资源,实现“信息获取、场所选择、一键预定”一站式线上服务,推动公办中小学体育场馆全部对外开放的先进经验做法,推动具备条件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有序地向公众开放,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实现体育资源共享。三是提升体育设施管护水平。加强体育场馆周边环境的整治,统筹解决好体育场地、设施维护、停车等系列问题,依法管理使用好现有体育设施,对侵占和破坏公共体育设施性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体育场所安全生产的检查力度,严防各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健康的体育休闲健身环境。
(三)深化体教融合,建立更高标准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
青少年群体是推动建设体育强国的主体,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后备力量,要牢牢把握青少年体育在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建设体育强市中的战略定位,统筹做好青少年体育各项工作。一是完善引育留用机制。找准东莞竞技体育人才的引进方向,加快修订完善2006年出台的《东莞市引进高水平体育人才实施办法》,提升体育教培人才的工作待遇,避免优秀人才流失。同时,进一步推动支持和引进优秀退役运动员到我市担任教培人员,提升我市体育教育水平,保障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二是加强体育场所建设。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建设,重点改善部分学校体育场地紧缺、设施配备落后的状况,确保青少年和学校体育训练得到有效保障。建议从经费、编制上给与市体育运动学校、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支持和保障,在合法情况下加快研究市体育运动学校新建校区问题,发挥其在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三是创新体校共建模式。充分重视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按照“做优做强市级训练单位+动态开办单项训练队伍”思路,以市镇共办、共建和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解决市层面体育训练场地、教练不足等问题,为我国竞技体育输送更多优质的后备人才。
(四)加强创新理念,打造更高质量的体育运动产业发展模式
市政府要把握体育产业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东莞千万人口的优势,不断创新发展理念,将体育运动产业打造成东莞高质量发展的新经济增长点。一是做强“体育+”融合产业。充分发挥“全国篮球城”“游泳之乡”“龙舟之乡”“举重之乡”“象棋之乡”城市名片的作用,推动“体育+养老服务”“体育+旅游”“体育+会展”等相关业态的发展。各镇街要结合本镇的特色体育资源,找准体育产业发展的定位,如麻涌的广东竞速国际赛车、横沥的乒乓球、大朗的篮球、道滘的游泳、虎门的射击、黄江的自行车等特色运动项目,以带动镇特色体育产业健康发展。二是做实优势体育产业。围绕“全国篮球城市”打造篮球产业链,大力发展赛事经济、球迷经济、俱乐部经济,营造“看篮球、打篮球,到东莞”的浓厚氛围。全面传播推广东莞篮球,组织“篮球城市”主题的美术、音乐、诗歌等文艺创作活动,弘扬东莞篮球精神,促进篮球事业发展和城市发展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三是做优时尚特色产业。以“全国潮玩城市”为抓手,丰富体育时尚元素,赋能体育全产业链发展,抢占年轻群体的消费市场。依托雄厚的制造业产业基础,加快实现数字化、工业化“双向赋能”,引导市内体育制造业从制造向“智造”转变,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品牌附加值。着力引进和培育智能可穿戴装备、智能体育器材、运动装备等企业,构建运动健康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体育运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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